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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望财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望城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9月8日-2021年10月8日
二、申报对象
(一)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茶楼、网吧、氧吧、水吧、酒吧、洗脚、洗浴、娱乐休闲业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初创企业。
(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脱贫劳动力;复退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以下简称“就业重点群体”)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各类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主体)。
三、申报类别
(一)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无偿资助;
(二)经营场地租金及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三)创业贷款贴息补助。
四、申报条件
(一)初创企业是指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望城行政区划内工商税务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主体。
(二)合法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至少2名(含)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初创企业可申报第一类别扶持资金。
(三)“就业重点群体”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且合法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至少2名(含)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项目主体可申报第二类别扶持资金。
(四)合法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至少2名(含)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初创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其间,因扩大规模生产,自筹资金不足,其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之外产生商业银行创业贷款的,可申报第三类别扶持资金。
(五)申报主体必须是自主创业人员担任初创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未享受市级创业扶持且从未享受过区级财政同类项目扶持资金;企业规章及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以上三个申报类别的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同时申报。
(六)为符合申报条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项目;非新办企业下设的生产、经营、办事机构(增设的独立法人分厂、项目除外);法人出资或法人合伙的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为资本运营类、桑拿、按摩(不含盲人按摩)、茶楼、网吧、氧吧、水吧、酒吧、洗脚、洗浴、娱乐休闲业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项目;在“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近2年有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项目单位;以上情况都不纳入扶持范围。
上述条件下,对以下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自有投入及缴纳税收高的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
2.“就业重点群体”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创业项目。
3.符合望城产业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科技含量高、环保等方面的创业项目。
4.在湘江古镇群范围内,带动乡村旅游、有助乡村振兴的相关创业项目。
五、扶持标准
经确定为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范围的,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各项优先条件,综合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吸纳就业重点群体人数、自有资金投入、年纳税额度、创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要素,按以下三个类别分别给予扶持,所需扶持资金从区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
1.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经认定的区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2个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望城区合伙创业,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创业扶持);由高层次人才创办,吸纳至少1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初创企业,经认定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30万元(吸纳至少2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50万元(吸纳至少3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的创业扶持。
2.创业经营场所租金及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1)“就业重点群体”创办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给予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申报主体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若有多处经营场地的只能就一处提出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按项目主体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指申报时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为准),给予吸纳2人以上的项目每增加1人在3000元基础上增加1000元补贴,只能申请一次且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高层次人才”创办且吸纳至少2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申报主体: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按每月20元/平方米补贴,低于每月20元/平方米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若有多处经营场地的只能就一处提出申报。具体补贴根据实际有效投入、面积确定:①实际有效投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企业场租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②实际有效投入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企业场租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要求申报单位实际有效投入资金30万元以上(且吸纳至少2名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给予每增加1人在5万元基础上增加1000元补贴,只能申请一次且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创业贷款贴息补助:创业贷款贴息额度,根据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每个创业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初创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20万元。
六、申报资料
申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扶持资金需填报并上传以下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至望城区创业项目申报系统:
(一)申请报告。内容必须包括申报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介绍、企业用工情况、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1000字以内)。
(二)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各类相应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其他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四)实际有效投入证明(以正规发票为准,2021年9月8号之后的票据不计入),并提供近6个月的正常运营佐证资料(进出账记录、银行对账单或相关往来票据、交易合同等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
(六)“就业重点群体”及“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扫描件;脱贫劳动力需提供原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的相关证明;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扫描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扫描件、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扫描件;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扫描件;“高层次人才”提供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材料等(以上资料电子版上传,原件需备查)。
(七)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八)申请创业贷款贴息补助的,需提交创业贷款相应贷款凭证及体现企业运营情况的以上相关佐证材料。
七、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2021年9月8日,在区政府人社局官网、望城就业通公众号等媒体公开申报文件。申报对象关注“望城就业通”,打开“更多功能”,点击“创业项目申报”,即进入望城创业项目申报小程序(或直接微信小程序里搜索“望城创业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网上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档申报,咨询电话0731-88077861。
(二)初审推荐
各街镇、园区创业服务部门在公开申报期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宣传、咨询、初审工作,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据实评价、择优推荐,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实地考察
2021年10月11日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所有申报项目的实地考察、复审工作,对于申报材料内容与实地考察情况不一致的,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实地考察复核后,考察小组成员签署明确的复审意见。
(四)综合评审
实地考察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根据初审、实地考察情况,对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类项目拟扶持名单及扶持标准。
(五)结果公示
拟确定的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各类拟扶持名单及扶持标准,报区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在区人社局官网、望城就业通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按流程拨付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街镇、园区应进行广泛宣传。各相关单位在推荐创业项目时,应注重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乡村振兴工作方向的协调配合;发挥政府政策性奖励的正向引导作用,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积极推荐“就业重点人群”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
(二)严格条件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杜绝指派式推荐申报;推荐过程应做到严格审核、公开公正,不私自降低申报条件。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初审,核查相关资料原件,认真把关,实地了解项目情况后,相关经办人及负责领导签署明确意见,请各申报企业于2021年10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服务于项目申报的公职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刁难企业和个人,收受企业和个人财物。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尤其在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及有效投入方面,如发现提供虚假申报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黑名单,从此不得申报。对采取不当手段领取补贴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停止补贴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相关解释
1.“湘江古镇群”是指靖港古镇、乔口渔都、铜官陶城、新康戏乡、书堂小镇、丁字石街等区域。
2.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场所租金及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申请表》
3.《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4.《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咨询电话》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