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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59发布时间:2025-09-28 14:18
一、各类项目此前年度已认定为示范单位的继续有效,此届不需重复提出申报;各类试点项目不再保留,相关工作也不再开展。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及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由各市州局向省局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直接向省局提出申报。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及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等项目每个市州限报一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采用线上方式提交。
五、各单位自愿提出申报,各市州局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分别报送至省局知识产权运用处和促进处邮箱。省局将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已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区、园区、优势企业以及省级知识产权建设强县对象,省级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优先。
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附件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
附件4:工作联络员回执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