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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中规 > 新闻中心 > 关于申报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 项目的通知 >市直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遵循突出重点、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绩效导向的原则,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不断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现就组织好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技术研发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计划、产学研专项、软课题及指令性计划等七类。软课题和指令性计划主要针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应急性任务以及重大科技活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衡阳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投入和技术装备。
4.没有到期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
5. 2019年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6. 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上年度要有R&D支出。
(二)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应符合《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鼓励单位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应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倍以上(基础研究、后补助专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专项、软课题及指令性计划除外)。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2项。没有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支持额度
(一)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50万元。
(二)技术研发专项。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分为重点研发专项和一般研发专项。重点研发专项支持金额为每项30万元;一般研发专项支持金额为每项10万元。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基础应用研究专项。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支持金额为每项10万元。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支持金额为每项20万元。
3.创新平台后补助专项。对成功获批2020年度国、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每家分别支持20万元、10万元。
4. 国际合作专项。支持引进成熟度高、市场前景良好、带动作用强的国际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支持金额为每项20万元。
(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计划
1.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专项。实施年限为2年,支持金额为每个10万元。
2.县市区科技部门能力提升专项。针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升县市区科技部门指导服务企业能力,支持金额为每个10万元。
(五)产学研专项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项分别支持30万元和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后补助专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专项及指令性计划进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登陆“衡阳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平台首页“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指引”),在线填报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上传以下资料:
1.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2019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2019年度研发投入(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里相关凭证);
4.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5.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及交易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0%的技术合作交易凭证等);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据实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项目推荐函及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3)
1.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市直园区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行文推荐申报。
2.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3.推荐函由推荐单位于8月15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413室),word版一并发送至hykjjfzghk@163.com,逾期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统一在“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上传相关资料附件及凭证,无需纸质件。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到下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日止,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本批次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推荐时间截止到 2020年8月14日。申报过程关于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400-161-6289。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69079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8869237
市科技局高新科 8869157
市科技局农社科 8855758
市科技局成果科 8338051
市科技局专家合作科 8869287
市科技局监督管理科 8869317
市财政局科教科 8867678
附件:1.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函
3.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专项
支持方向:军民融合、有色金属、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油茶、茶叶等领域技术攻关及省 “5个10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关联项目。
支持对象:拥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技术研发专项
支持方向:
工业类: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眼镜、陶瓷、盐卤化工、新材料;
农业类:种业创新、农业新品种培育及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安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
社会发展类:疫情防控、生物医药、重金属和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禁毒与艾滋病防治、节能环保、消防与食品安全、全域旅游等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示范。
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已在市科技局备案高企申报认定的企业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一)基础应用研究专项
支持对象:拥有国、省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双一流学科的单位,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每个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学科、双一流学科限报1个,申报时须上传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推荐函。参加新冠肺炎一线救治的科研人员可直接申报(由推荐单位汇总出具证明)。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
支持对象:已验收的省级(含)以上科技重点研发项目、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项目、拥有发明专利的项目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在衡转化落地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创新平台后补助专项
支持对象:成功获批2020年度的国、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四)国际合作专项
支持引进成熟度高、市场前景良好、带动作用强的国际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符合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与国外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签订的技术引进合同,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衡从事短期或者长期工作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计划
(一)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专项
申报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编制《创新型县建设方案》。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交易额、以及创新环境等指标靠前的县市区。
(二)县市区科技部门能力提升专项
针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升县市区科技部门指导服务企业能力,支持金额为每个10万元。
五、产学研专项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联合攻关、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合作双方须签订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技术交易合同,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同时必须提交双方技术合作的交易凭证以供审核,交易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须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倍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资金不作要求。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产值1000